邵阳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
将《邵阳市服务市场主体若干规定》立法项目列入邵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强对涉及招商引资、税收金融、市场监管等领域相关政策文件的事先审查,落实事后监督。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有碍公平竞争、不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规定一律废止或修订。全面建设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千所联千企”专项活动
聚力服务“五好园区”建设,持续发挥“邵阳市司法局驻邵阳经开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律师调解工作室”作用,组建园区法律服务团,常态化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千所联千企”服务中小微企业专项活动。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与中小微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组建高水平法律服务团队,全链条、全周期服务产业链、产业集群和重大产业项目,“一对一”精准服务“专精特新”等企业。
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加大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纠正对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四是指导执法机关依法包容审慎监管
针对部分执法机关“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现象,引导执法机关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指导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主要执法部门,推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以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五是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调解组织统筹力量资源,加强生产经营、劳动争议等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在邵阳经开区设立劳动争议调化解中心。
六是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梳理优化普法责任清单,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普法责任范畴。组织市级普法平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七是加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力度
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县(市、区)、市直单位年度法治建设督察重点内容,将督察结果纳入县(市、区)、市直单位“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内容,将破坏、妨碍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市纪委监委查处。
供稿:邵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人民的力量,正义在人间,任何人也阻挡不住,劝那些无视人民,漠视人民的人早日悔过自新。罪恶之源必须根除不管他是什么人站在什么样的位置,否则他将玩火自焚,自掘坟墓,灵魂尸骨无存浩然正气人间!
高质量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成效
一是强化重点督办。确定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进行重点督办,组织专班力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办理中出现的疑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协调予以解决;对进展缓慢的及时予以批评或曝光;对办理进展快、效果好的典型及时鼓励和推广。
二是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选择部分重点的代表议案建议进行跟踪报道,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程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通过舆论媒体的力量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办理进程,提高办理实效,提升建议办理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三是强化考核评议。健全完善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开展建议办理工作代表满意度测评,以“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为基准,评选出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考核测评结果报送县委常委会、抄送县人民政府。通过这种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提高了建议办理解决率和满意度。
在工作实践中对于那些端着共产党碗吃着共产党饭,入党时是宣誓过的,现实工作中与生活中表里不一的人建议官民一律罢免官职。
那些吃着公粮饭的,人民找他办事情一副高高挂起的嘴脸典型的官老爷姿态,张嘴就狐假虎威声高八斗,压根骨子里就没有“人民”二字服务意识的人,建议一律罢免官职。
且不知道自己的公权,一切都来源于人民!
对于那些离心向背阴阳人的党员,要揪出党群,尤其在人事升迁考核问题上一定要作为首要考核标准。
希望邵阳围绕“助商、安商、净商、亲商”建设,开展常态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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