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邵阳都市网播报: 12月18日,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扎实推动法官惩戒制度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实质化运行。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朱玉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邬文生主持会议。湖南高院副院长,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东楼,湖南省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湖南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龙朝阳等委员参加会议。
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会场会议补选了朱玉为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东楼为副主任委员,龙朝阳、颜文军为委员。
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朱玉讲话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法官惩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法官惩戒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和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遵循司法规律,依法依规开展好法官惩戒工作。要充分发挥惩戒震慑作用,通过严肃惩戒、责任追究,形成有力震慑、倒逼司法责任落实。要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牢记法官惩戒制度设计初衷,充分尊重司法规律,践行“善意、审慎、谦抑”理念,依法依规、严格审慎、公平公正提出审查意见,确保责任与过错相当。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最高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和全省法官惩戒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把握法官惩戒的对象及适用的案件范围,提升法官惩戒的精准度和公信力。
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邬文生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广泛凝聚合力,推动法官惩戒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和法官惩戒制度贯彻落实,完善各项程序规则,提高法官惩戒委员会工作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加强惩戒委员会与各级法院的高效协同,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推动案件评查、法官退额等与法官惩戒贯通衔接。省高院督察局要认真履行省法官惩戒工作办公室职责,为惩戒委员会高效运转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要加强法官惩戒与纪检监察工作衔接,形成良性互动。
随后,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听证会。
询问发言
湖南高院督察局、机关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选稿:《高质量湖南》栏目组
来源:湖南省人民法院 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切实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实现自律和他律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呼声,维护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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