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手机客户端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劰载中...

搜索

国家最新通知!事关邵阳农村建房

政通人和 发表于 2020-8-4 09:24:03| 字数 997 |来自:中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调整字体大小 16px
15px 28px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最新通知提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就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通知如下: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各地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2020年7月29日相关报道7月31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陈尘肇表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不得随意改变。

    他提到,要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采取措施,保障户有所居。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来源:自然资源之声、农业农村部编辑:杨吉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手机!

浏览奖励

1

查看全部奖励

“邵阳都市网 ”宣言:“为党举旗,为民代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切实行动推动邵阳高质量发展。弘扬正能量 凝聚中国力量,影响世界!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官方Email:13446633@qq.com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无回复,精彩从你开始!

快速回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