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邵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目前,我县县城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精准高效做好县城区抗疫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新邵县县城区疫情期间社会面管控通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管控。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就医车辆、工程救险车、保供车辆、持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公务车以及特殊情况通行外,其他机动车辆(含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以上可通行车辆驾乘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36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县城区暂停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不得运营。
二、严控人员流动。除居民有序错峰参加核酸检测和正常维护核酸采样秩序的干部外,县城区所有居民一律居家不外出,禁止在街面、小区及社会面等公共区域流动,每户每天一人可下楼购买生活物资。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出的人员必须核实身份,查验“两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36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乡镇、村(社区)之间,非必要不流动。
三、严管重点场所。医院、药店及水、电、油、气经营门店正常营业,生活超市有序营业开放,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关门停业,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
四、做好群众服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安排必要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作为志愿者按照指挥部调度,参与所在社区(村)抗疫工作,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各社区(村)要落实落细住宅小区、院落、楼栋的防疫责任。各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要严管各自责任区域,必须查验进出人员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36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
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述社会面临时管控时间从2022年10月25日6时起执行,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知。
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