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个样 发表于 2025-10-18 09:25:58

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在于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

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

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笔墨伺候 发表于 2025-10-19 15:57:1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无忧草 发表于 2025-10-19 16:50:20

保留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是对诉讼法律监督的强化和拓展,使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不仅是对“事”的监督,而且是对“人”的监督。一方面,通过对“事”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决策错误和审判不公。另一方面,通过对“人”的监督,受理相关诉讼当事人的控告举报,对诉讼活动中反映出的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线索,依法进行侦查和立案前的调查,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

知任善战 发表于 2025-10-19 20:19:59

有人说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实践的角度,追究法官枉法裁判责任,都是极为困难的。但是,大家需要明白的是,在这个事情上,内部监督是非常优先于法律监督的。比如,法院的内部监督,政法系统的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既不需要刑法的严格谨慎,对法官作出处分也不会影响司法权威,这样完全可以避免上述的难题。

从上面这段话里,可以看出人民群众维权之路极为艰难,政法系统的保护主义压根就没有从依法治国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一句话同时也说白了法官徇私枉法裁判的违法成本极低,才是导致法院腐败烂到树根一切源头的导火索!

龙方德 发表于 2025-11-23 06:32:14

只有人民群众尊纪守法,,应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的干部,要有人民监督,国家才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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