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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大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
毛泽东同志曾说,“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4]。从根本上说,人大监督权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力,人大监督的实质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监督,目的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入新时代,改革发展和民族复兴已迈入新征程,高质量的人大监督工作,行使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面临着更新的要求和更重的任务。
(二)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人大监督是为了保证和维护宪法法律的实施,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意志,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我国的多项监督工作中,人大监督是国家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居于核心地位。
(三)人大监督对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权力进行制约。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是目标一致、同向发力的监督,而不是为难和添乱。通过人大有效有力的监督,支持推动监督对象的工作,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从而保障国家机器按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