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包括五大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具体内容包括:
(1)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2)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3)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4)坚持党的领导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2)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3)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具体内容包括:
(1)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者权利、履行职责或者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以职抗法。
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内容包括:
(1)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2)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又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
(3)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具体内容包括: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2)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3)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国外法治理念和模式。
参考:共产党网 科普:湖南都市网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立改废释纂并举,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律师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援助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