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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规矩必须从党员干部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能马列主义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不要忘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
比喻:政法系统的人民法院法官徇私枉法的裁判问题就特别突出。人民法院本质上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司法机关,可是现实中的版本人民的法院在人民群众眼里变了味走了样脱了规,法院大门戒备森严大门禁闭,人民群众办事要走偏门!难怪有人说人民的法院不为人民服务,而是某些法官们的后花园,再看人民的法院大门背后依然写着“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历历在目,这难道不是天下界最讽刺的事情吗?中央高层领导你们好好想想……
人民群众走偏门进法院办事,又是登记又是全身上下扫描这搜身行为这等操作,人民群众的脸面人格尊严及平等人权在你们法院又算什么个东西?
为什么法官走人民的法院大门畅通无阻?不需要被登记扫描搜身这一系列流程操作呢?为什么律师进人民的法院办事不需要走这一系列流程操作呢?在法院在法律的面前人人平等,这种特权到底是谁在授权搞人格歧视区别对待人民群众呢?放眼当今社会还出现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和以前的旧社会历史上有记载:日本皇军侵略中国时期给某些中国特权人颁发的“良民证”有什么区别!
好了,话说到这里话糙理不糙法也说到这里,司法改革大势所趋,民有所呼,政有所改!建议司法的改革第一步就从人民的法院大门开始进行改革,开诚布公向人民群众打开大门,相信我们党推出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举措,才是司法改革的真正要义,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更是依法治国、理政担责的重大改革新思想、新突破、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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