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初三毕业季,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的权益,现对高中阶段学校违规招生进行风险提示。下列情形属于高中阶段学校违规招生行为。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有偿招生。
二、向生源学校或老师支付招生费、劳务费、推荐费等。
三、收取或变相收取押金,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
四、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
五、超计划招生。
六、初中生源学校或老师以“进场费”“推荐费”等名义,违规向高中阶段学校或招生人员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
七、对经市教育局批准具备跨县(市)招生资格的高中阶段学校实行生源封锁。扣留学生填报志愿账号、密码,干预、包办学生填报志愿。扣留市教育局统一印发的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指南》。中职《招生指南》6月1日前未发放到全市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手中;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指南》7月20日前未发放到市区(含三区)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手中。
八、未纳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外地市跨市招生计划,未经邵阳市教育局批准、备案的外市州中职学校,擅自进初中学校招生宣传,或进行有偿招生,或由初中学校老师代收学费。
市教育局将对公职人员参与违规招生一律顶格处理,一律“一案双查”,一律通报曝光;对封锁生源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全市通报,年度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对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外市州违规招生的,上报省教育厅处理。举报电话:5603945,5603955。联系邮箱:
165079926@qq.com。
邵阳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