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宇 发表于 2024-12-5 00:17:40

国家工作人员要按照宪法思维行使权力。宪法思维的基本要求有:

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维;

2.宪法法律至上的思维;

3.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维;

4.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思维;

5.正当程序的思维;

6.平等的思维。

资料:中国人大网 人民网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国家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向宪法宣誓》(法律出版社)

执行力 发表于 2024-12-8 08:06:18

“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革命,而要多听听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切实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实现自律和他律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在延安“窑洞对”中,毛泽东同志就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问题,明确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让人民监督政府。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围绕权力监督和制约进行了不懈探索。

尤其对于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利用事实认定自由裁量权空间,法官徇私枉法裁判,特别严格监督法官权利滥用职权问题!   

推进法院改革: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人民评价打分机制全面实施。

笔墨伺候 发表于 2024-12-9 11:37:3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在推进民族复兴伟业中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

画皮 发表于 2024-12-9 14:34:21


法官徇私舞弊对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它破坏了司法公正的基石,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引发了社会矛盾和不稳定,阻碍了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必须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公正执法,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天地正气 发表于 2024-12-9 14:59:55

法院滥用职权的表现形式有:

      一、违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体因受不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

      二、不一致的解释和反复无常。不一致的解释是指行政主体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不符合该项立法的精神和价值目的,不符合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

      三、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不履行公共义务或拖延履行公共义务。

      四、不正当的程序。行政主体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属违法行为,只有在程序领域享有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才会发生不正当的程序。

      五、比例失衡。比例失衡具体表现为行政行为显失公正。

那时候 发表于 2024-12-15 14:22:42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比喻:权力就像一杯毒酒,喝了会上瘾,但最终会致命。
其实,历代王朝的覆灭,很多时候并不是皇帝不明白道理,而是被欲望的陷阱牢牢困住了。人性中贪婪的欲望,一旦膨胀,就很难遏制。

高质量邵阳 发表于 2024-12-16 19:50:02

到底谁来为冤案错案承担责任?

   下面这三个人要紧盯:第一作出生效判决的主审法官,第二批准该判决生效的院长,第三现任院长有责任对错误判决纠错。如果你的案件有错一定要找出一点三个人的责任!

    关于对主审法官的监督措施:外靠发展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检察监督、纪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依法做到对人民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要坚持法律程序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健全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制度,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以确保证"宪法"法律落地实施,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天地正气 发表于 2024-12-16 20:39:02

建议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取消法院法官特权,请问为什么人民群众进入“人民的法院”大门还要搜身行为,这就是典型的官本位行为的搞特权主义,我认为凡是中国公民人的生命人人平等!你们法院没有特权搜身,既然是人民的法院,就坚决不能搞区别对待。最高法“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高质量邵阳 发表于 2024-12-18 08:51:39

   法官腐败的存在确实是一个恶性的社会现象,它对公共信任、社会公正、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腐败,本质上是公权力的滥用和公共资源的挪用,这不仅违反了公权力应当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原则,也对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构成了重大的威胁。

      其一,公共信任是一个社会的基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既是政府合法性的体现,也是社会治理效能的保障。一旦腐败现象盛行,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就会下降,从而对社会治理的稳定性产生影响。人民对政府行为的信任度下降,意味着人民对政府能力的怀疑,这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二,社会公正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公权力被用来滥用私利,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就会受到破坏。一部分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超出他人的资源,这就使得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受到严重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感到失望和愤怒,社会的公正感和公平感也因此大打折扣。一些境外势力也往往会通过一些社会事件煽动群众和政府的对立,这是值得十分警醒的。

      其三,腐败对公民权益的侵犯也是不容忽视的。当公权力被滥用,公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社会的公正公平就无法实现。这种情况下,公民的权利、尊严都将受到威胁。腐败行为可能会导致公共服务的质量下降,公民权益的保障程度降低,进而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滋生民众对政府的不满。

      其四,腐败行为直接挤压了民生投入,扩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当公共资源被滥用,为个别人的私利服务时,就会减少为公众福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的投入。表面上看,腐败分子收到了不法商人的贿赂,但实际上,不法商人会想方设法把这笔钱转移到人民群众头上,如偷工减料搞豆腐渣工程等,埋下了安全隐患,这会加大社会的贫富差距,使得人民生活质量受到影响,甚至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其五,腐败现象对政府公信力的影响也不能忽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础,是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公民权利得以保障的关键。一旦发生腐败,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就会受到影响,这对政府公信力的破坏是深远的。这些年来,从互联网的舆情来看,群众对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的通报是心存质疑的,这绝不是无中生有,“老鼠头”事件真相的水落石出就是最好的证明。

   “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私利,执政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让人民群众幸福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放在“六个必须坚持”的首位。这充分释放出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这也意味着任何脱离人民群众,搞贪污腐败的人都站到了党中央和人民的对立面,必将受到严厉打击。

       腐败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社会问题,它的存在对公共信任、社会公正、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必须对这一问题有清醒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以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保护人民的权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大政为民 发表于 2024-12-19 10:04:35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意在强调制度之“笼”对权力尤其是对一切滥用的权力的约束和监督。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腐败问题从根源上说,是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导致的权力滥用、以权谋私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轨道,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权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而不被滥用。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有权就有责、失职要问责决不允许以权谋私、搞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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