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这是人民群众提供重要的线索方向。放眼整个全社会,诸多主要矛盾都是来源于法院系统法官枉法审判靠办案吃案,把国家赋予法官公权审判权当做一桩桩生意链条来谋取个人利益,牺牲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交易筹码,以倒卖出售国家公文“判决书”为前提条件作为权力与金钱交易目的。
对社会稳定的深远影响。司法腐败会激化社会矛盾,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历史表明,司法不公可能引发“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潜规则蔓延,扭曲社会价值观。
暴力伤害法官:表象是 “极端行为”,根源是 “救济失语”
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人民至上,必然要求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自产生之初就被赋予了公平正义的期待。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法治实践中一度存在一些司法不公、冤假错案、司法腐败以及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问题,不仅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更损害法律的权威和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警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一旦滋生贪婪之心、放纵私欲,终将在权力的漩涡中迷失方向,最终落得身败名裂、身陷囹圄的悲惨下场。
单位开展“点穴”式巡回驻点监督,紧盯问题突出的部门、风险较高的岗位,动真碰硬查纠问题,推动健全制度、完善治理。从严整改整治。把巡回驻点监督发现的、监督谈话指出的问题整改,把以案促改促治工作中纪检监察建议落实等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强化跟进督促、跟踪问效,着力形成监督、办案、整改、治理闭环机制。
走好群众路线这条党的生命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