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可仑
发表于 2025-10-25 08:22:33
有网友说法官敢枉法裁判的底气,就是来自监督部门的护犊子!
鳗鱼家的萌宝
发表于 2025-10-25 12:40:59
当法律程序沦为法官敛财工具,法律的责任程序正义便不存在!
执行力
发表于 2025-10-28 15:56: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
故居
发表于 2025-11-5 07:14:31
人民群众是最好的老师,基层是最大的课堂。人民群众身处实践最前沿,对实践变化感知最敏感、感受最深切。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是最贴近基层实际、最能反映基层心声的。问计问策于民,拜人民为师,就是要善于倾听民声民意,汲取群众智慧和发展良策,解决民生诉求,提升群众参与度,以线上线下同频共振,把群众的期盼诉求转化为工作着眼点、政策发力点。
瓦瓦枫
发表于 2025-11-20 18:14:20
当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总书记强调的“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法治工作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全面推进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老啰
发表于 昨天 09:18
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马克思强调,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列宁强调,要提高监督机关的地位、规格、权威,建立起包括党内监督、人民监督、法律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以防止公职人员成为“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
长弓张
发表于 昨天 10:07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工作人员作为这道防线的守护者,其职务行为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公民权利的保障、社会矛盾的化解和法治权威的维系。然而,当司法工作人员因"徇私"而枉法裁判时,这道防线便从内部被攻破,司法正义的根基也随之动摇。徇私枉法罪作为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罪名,不仅是对个体腐败行为的法律制裁,更是对司法权力异化的制度性回应。揭开枉法裁判的画皮,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个人的道德沦丧,更是一个需要系统性反思的司法生态问题。
九斗一簸
发表于 昨天 10:10
司法公平公正公开,是人民对司法最基本公信力。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有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