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裁判者最最喜欢说的话是:“我是代表法院的,你不服就上诉去”。这话本来没错,任何一名法官所代表的,确实是法院的行为。但殊不知,法院是法官的集合体,所有的案件又都是由具体的法官分办的,法官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宪法规定法官具有独立审判的权力。由此而来,具有两方面需要特别注意的因素,法院本身是一定会要求法官正确行使权力的,所判案件是需要经得住法律和时间的检验的。
另外一方面就是对法官的监督。枉法裁判者之所以敢枉法裁判,是因为他们极其容易绑架着法院的名义,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他们极其容易捆绑着法院说他是代表法院的,也极其容易让人误解为他确实是代表法院的。正确的认识是,所有的法官,只要公平公正履行职责的时候,才能够说他代表法院,而枉法裁判的行为,不是代表法院,而是捆绑了法院的名义而已。
其实,这个套路就如同某个腐败分子说:“我是党员,我代表党说话,反对我就是反对党”是完全一样的毒药套路,似乎党就不反对腐败一样。类似的腐败官员套路还有:“我是代表政府的,反对我就是反对政府,就是跟政府过不去”,殊不知,政府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所有的人都要识别那些枉法裁判者的真面目,人民法院理应在公平正义的职责上下功夫,在监督枉法裁判上下功夫,确保案件公平正义,不能让枉法裁判者违背公序良俗,明显违背法律常识,法院绝不能为枉法裁判的法官背黑锅!
解决枉法裁判的问题意义实在太重大了,这直接决定着司法能否坚守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来源: 彪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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