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法治护航的制度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大要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法治护安、法治护绿、法治护企行动,以人大监督之为回答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之问。
坚持价值同向,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注重监督法、监督事、监督人相统一,与“一府两院”同题共答、同向发力,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为22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开出“法治体检单”,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具体部门、具体执法领域,并组织满意度测评,共同推动解决问题,共同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坚持监督闭环,打好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视察组合拳,着力完善监督链条、推进数字监督,加大专题询问的频度和力度,创新开展省委重大专项财政资金绩效情况“两问四评”和审计整改监督“三联三延三督”,一批制约发展和民生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府两院”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坚持全域监督,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实施主体报告自查情况等,对现行220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聚焦民营企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突出短板,组织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开展执法检查,不断创新和深化全省各级人大共促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实践。
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法治护航的整体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