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形式多种多样,最根本、最重要的是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作为我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架构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从根本上,都是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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