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改革 护航依法治国:以开放法院大门破除首道法治路障!
依法治国推进司法改革:破除法治首道路障,从敞开法院森严大门开始……
守规矩必须从党员干部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能马列主义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不要忘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
比喻:政法系统的人民法院法官徇私枉法的裁判问题就特别突出。人民法院本质上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司法机关,可是现实中的版本人民的法院在人民群众眼里变了味走了样脱了规,法院大门戒备森严大门禁闭,人民群众办事要走偏门!难怪有人说人民的法院不为人民服务,而是某些法官们的后花园,再看人民的法院大门背后依然写着“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历历在目,这难道不是天下界最讽刺的事情吗?中央高层领导你们好好想想……
人民群众走偏门进法院办事,又是登记又是全身上下扫描这搜身行为这等操作,人民群众的脸面人格尊严及平等人权在你们法院又算什么个东西?
为什么法官走人民的法院大门畅通无阻?不需要被登记扫描搜身这一系列流程操作呢?为什么律师进人民的法院办事不需要走这一系列流程操作呢?在法院在法律的面前人人平等,这种特权到底是谁在授权搞人格歧视区别对待人民群众呢?放眼当今社会还出现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和以前的旧社会历史上有记载:日本皇军侵略中国时期给某些中国特权人颁发的“良民证”有什么区别!
好了,话说到这里话糙理不糙法也说到这里,司法改革大势所趋,民有所呼,政有所改!建议司法的改革第一步就从人民的法院大门开始进行改革,开诚布公向人民群众打开大门,相信我们党推出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举措,才是司法改革的真正要义,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更是依法治国、理政担责的重大改革新思想、新突破、新起点!
推动司法改革,人民群众普遍性关注焦点针对冤假错案,第一步就是开启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法院系统领导干部问责法定程序,比什么都有用!
法治本身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伟大成果。从古老的《十二铜表法》到现代的民法典,从“人治”到“法治”,人类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进才确立了“法律至上”的文明准则。
维权,就是将这一文明成果从纸面搬到现实。当我们在面对纠纷时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而非私力救济或暴力解决,我们便是在践行文明的契约精神。这种行为不仅保护了自己,更是在用实际行动捍卫人类社会经过千百年沉淀下来的理性与公正,推动法治文明不断向前发展。
维权绝非简单的“争利”,而是一场深刻的法治实践。它通过保护弱者彰显公平,通过维护秩序保障安宁,通过践行文明推动进步。维护法治,就是维护我们每个人生存与发展的根本环境,这正是维权最本质的内涵。
司法改革大势所趋,民有所呼,政有所改!建议司法的改革第一步就从人民的法院大门开始进行改革,开诚布公向人民群众打开大门,相信我们党推出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举措,才是司法改革的真正要义,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更是依法治国、理政担责的重大改革新思想、新突破、新起点!
此举人民的法院大门不畅通,还指望人民群众监督、社会媒体监督、法定程序监督,是不是有点像开时代发展的倒车,放眼在当今社会高质量发展特殊时期,格外显的与时俱进发展格格不入!
法定程序公正:更加重视保障人权。
习近平眼中的“法治中国”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1、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2、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3、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才能凝聚人心!
